(略) (略) 机关2023年9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略) 机关2023年9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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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项目 | (略)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1、 (略) 2018年12月4日印发《 (略) 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法发〔2018〕23号)。第二部分“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的要求”第10条提出“切实减轻审判事务性工作负担。审判辅助事务可以实行集约化管理,建立专门实施文书送达、财产保全、执行查控、文书上网、网络公告等事务的工作团队,提升工作效能。 (略) 场化、社会化资源,探索将通知送达、材料扫描、卷宗归档等辅助事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将协助保全、执行送达等辅助事务委托给相关机构,提高办案效率。”2、 (略) 2019年2月27日印发《 (略) 关于 (略)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略) 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的通知(【法发〔2019〕8号】),简称“五五改革纲要”。第二部分“主要任务”第六项“ (略) 组织体系和机构职能体系”第37条“推动部分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配合内设机构改革, (略) 内部推行文书送达、财产保全、执行查控、网络公告等事务集约化管理。 (略) 场化、社会化资源,探索实施网拍辅助、文书上网、案款发放等审判辅助事务和部分行政综合事务外包。”3、 (略) 2019年7月31日发布了《 (略) 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1)第二部分“工作措施”第20条提出“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将能够由社会第三方辅助完成以及能够外包的服务性工作全部剥离出来,通过购买服务,由社会化专业化团队开展。进一步规范购买社会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2)第三部分“组织实施”第23条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在机构、人员方面的困难,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为购买社会化服务提供经费保障。积极推动相关立法,提供有力制度支持。”4、 (略) (略) 2019年8月30日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纲要》。其中的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以附件的形式明确列出15项“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清单”。 | 450 | 2023-10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机关
2023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