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5]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一般从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相应的下一层次人选中产生。
2.申报材料和申报原件各装入一个档案袋,提供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同时档案袋封皮要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员姓名、申报层次级别。
3.获得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只能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的选拔。
二、“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人选评选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最高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所从事的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达到省级先进水平;
(2)国家级奖励、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原省长特别奖)获得者;
(3)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一项、二等奖前三名一项、三等奖前两名一项获得者,并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4)以上奖励省部级三等奖前三名一项获得者,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CSSCI检索4篇文章以上,或者出版水平较高的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5)主持过一项省部级及以上重大课题或基金项目者。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13日前报送人事处(新实验楼D202),联系人:袁全波,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