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5万吨秸秆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报告表》经2023年12月27日技术评审。经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东至县大渡口镇安全村,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43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生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大渡口镇安全村一栋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000m2及地块建设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3670m2,总建筑面积6670m2。其中生产车间厂房及成品仓库面积4400m2,原料仓库面积2270m2。购置粉碎机、切片机、制粒机、冷却包装机等设备,建成年产5万吨秸秆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经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东科经信[2023]130号文立项备案。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设33m3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厂区不设卫生间和厨房。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废气为粉尘,其中破碎粉碎、制粒、筛分、中转仓粉尘引入管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采用进料链板进行上料切片,降低上料落差,减少粉尘产生并洒水抑尘;设置封闭式原材料仓库,通过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项目以车间往外设置5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新建一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0m2。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不超过0.305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落实好危废库、初期雨水池防渗。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环保设施竣工、调试、验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并报送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