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2〕915号
徐汇区建管委:
你委《关于报批徐汇区淀南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徐建〔2021〕1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徐汇淀南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华泾港等河道水环境,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徐汇区淀南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符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求,基本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4条段6.73公里,疏浚土方2.46万立方米,开挖土方2.66万立方米,回填土方0.10万立方米,拆除堵坝2处,新(改)建护岸2.52公里、亲水平台7座、桥梁1座,布置曝气设备12套,种植绿化5.50万平方米(*域绿化3.22万平方米、斜坡绿化1.46万平方米,水生植物0.82万平方米)及景观工程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四、项目总投资6381.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66.43万元(含景观等工程费用2312.30万元),独立费用587.09元,预备费428.28万元,建设用地费600万元。资金渠道:基本工程投资2976. (略) 给予补贴,景观等工程投资2804.87万元、建设用地费600万元由你区承担。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徐汇区水务管理中心。
六、请你委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徐汇区财政局,徐汇区发展改革委。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