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HRC2023-002号
(略) 、 (略) (略) 、 (略) 、 (略) (略) (被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 (略) (略) (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 (略)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新罗区。
2.2工程建设规模: (略) 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674.7平方米,主楼为7层,设有地下室一层;本项目工程造价为938.9549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监理取费率为2.42%,监理费最终以有权单位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 (略) (地址: (略) 新罗区北城街道北城世纪大厦11楼1105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项工程信息费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23年1月17日15时00 分;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5时00分;
6.3开标地址:华 (略) ( (略) 新罗区北城街道北城世纪大厦11楼1105室);
6.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00元整;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 (略) 名称及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其它形式不受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体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华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新罗区小洋宝竹路4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7-*,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地址: (略) 新罗区北城街道北城世纪大厦11楼1105室,邮编:*
电子邮箱: *@*63.com
电话:0597-*,传真:/
联系人: 小阙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