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五标段)
澄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说明作为本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说明为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与“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所列数量均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其作用仅是投标人在进行生产深化设计方案时估算太阳能热水使用用量的依据,最终以投标人现场踏勘情况及所报生产深化设计方案所需为准。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相关规定如下:“本标段招标文件或配置清单中所列内容为招标人对本标段采购内容的说明,投标人自行选择所投设备、材料、配件的品牌型号、规格等相关内容,但其技术性能不得低于招标人所列内容且须保证与在用设备的兼容性,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和生产要求。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可对配置清单进行调整,最终清单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请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三)商务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因上述澄清说明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实质性投标,故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与原招标文件中保持不变。
3.其余内容按原招标文件进行。
投标人如对澄清说明内容有疑问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71-* *)。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202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