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C1-4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 (略) (略) (红线宽度20米)以北,大东江东侧沿河绿带以东, (略) 以西,规划河道(30米)南侧沿河绿带以南,用地面积约3.2378公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社区及其他配套用房、设施3350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本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全部建设完成。工程实际总投资*.*元,工程实际落实的环境保护投资约385.*元。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际调查,邱一村安置房C1-4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于2021年3月委托宁波 (略) 编制完成了《邱一村安置房C1-4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工程建设基本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 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影响调查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破坏植被、对新增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以及施工污染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已经利用周边公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弃渣部分已回填及场地平整,其余已运往适宜场地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已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迹地已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
工程完成后,虽然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影响,但通过采取一定的、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因项目建设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施工期结束后,在项目周围种植绿化等。因此,项目建设运营后不会改变项目周围的生态环境,对生态影响小。
2、大气影响调查
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减少了施工扬尘的产生量,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显著,此外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扬尘随着项目施工结束而最终消失。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垃圾臭气,加 (略) 面防护;预留排烟井道供住户使用,厨房油烟升至所在楼房顶作高空排放;生活垃圾收集基本采用袋装化,由每户投放在每幢楼底层周边场地内的分类垃圾桶内,及垃 (略) 统 (略) 政收集场地,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3、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附近泵站纳管;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的保养水、地面冲洗水,打桩泥浆水,设备冲洗水等,工程在施工期设置简易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 (略) 及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略) 。
4、声环境影响调查
道路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推土、压路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车辆运输和机械加工修配等施工。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通过上述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工程所在区域附近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5、固体废物调查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开挖土石方、废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尽量回收利用,不可自身利用的建筑垃圾用于周边用地的平整和外运综合利用;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扫收集,统一清运处理。
五、待采取措施(补救措施)及建议
1、安排人员接受环保培训后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加强工程绿化、水土保持,美化环境。
六、验收结论
我公司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公司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提供有关本项目环保竣工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7月11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环保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宁波东部新城 (略)
联系电话:0574-*
发布单位:宁波东部新城 (略)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