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全称):信丰县城北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信丰县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京大道交汇处西北角K04地块;
3.招标单位:中国建 (略) ;
4.建筑面积(暂估):总建筑面积为*.35㎡;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专业分包形式;
7.招标范围:信丰县城北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最终范围以招标人与业主方的合同承包范围及招标人下发的施工界面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8.工程安全要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死亡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0.3%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确保“ (略) 优质建设工程杜鹃花奖”。
10.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本工程要求达到创CI示范、严格执行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和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标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执行《 (略) 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略)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手册要求, (略) 安全文明优良样板工地。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目标不能实现,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五万元经济处罚。
二、投标人资格
1. (略) 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且必须具备土石方工程施工的经营范围。
三、招标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由项目、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工程部、技术部等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少于3家投标人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结算与付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拨付:招标人收到业主工程款后,招标人按照与业主进度款确认工程量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每月付至已完产值的60%,完工后支付至已完产值的70%,依据财审审计结果双方办理完结算后,依据业主付款付清余款。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招标人抵扣要求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属于合法、合规发票。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业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招标人无法抵扣税金,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到税务局备案,开具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承包方必须提供合法完税发票。
六、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注意事项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联系人:
孔志秀 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