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
补遗书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古蔺县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元)。”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5#元)。”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更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代理费约#.00元,实际收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其余内容不作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古蔺县中学校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