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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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自行车零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龙士达(天津) (略) |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和园道北侧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龙士达(天津) (略) 成立于2009年, (略) 武清区汊沽港镇天津京津科技谷产业园和园道北侧,公司厂区主体建筑包括1座生产厂房、1座办公楼,总用地面积为*.2m2,总建筑面积*.0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m2,办公楼建筑面积3340.8m2。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公司铁件喷粉件需求增加,铁件喷漆件需求减少。龙士达(天津) (略) 拟投资*元,拆除现有工程铁件二线前补漆室和喷金油线,拆除金油线环保设施“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2,在现有喷金油线处建设喷粉生产线。改造后铁件二线喷金油与喷漆共用一个喷漆室,改造后铁件喷粉件加工规模增加*件/a,铁件喷漆件加工规模减少*件/a,改造后全厂涂装产品产能不变。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P4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和TRVOC的排放速率与排放浓度限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标准限值要求,P4排气筒排放的臭气浓度、*酸*酯的排放速率和*酸*酯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P4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要求。P1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改造后拆除位于室外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2设备及其风机(风机风量为*m3/h,工作时间2400h),新增位于室内的喷粉装置旋风+滤芯除尘器(风机风量为*m3/h,工作时间1200h)。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四周环境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4)改造后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和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粉末集尘灰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表面处理废渣、电泳过滤废渣、废洗枪溶剂、废漆渣、废UV固化灯管、废包装桶、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膜、电泳过滤膜、滤芯、废油脂、沾染废物、废乳化液、含油漆废水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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