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 (略) 场信用评价审核程序,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修订)》(浙建〔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丽 (略) 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平均带班生产时间大于本季度施工时间80%以上的良好信息予以信用加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 (略) 反馈。
联系人:潘于政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238号丽水经济技 (略) 管委会509办公室
附件:附件:丽 (略) 2024年第三季度项目经理平均带班时间公示清单.xlsx
丽水经济技 (略) 建设管理部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