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 (略) )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石狮市 (略)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狮市 (略)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石狮市 (略)
总投资:5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
建设规模: (略) 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
生产规模: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后汇入市政管网 (略) (略) (略) 理,处理后尾水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表1一级A标准及GB/T *** -20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表1“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河道类”水质要求中最严限值,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根据工艺流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80dB(A)之间。项目运营时的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西南侧仑后村民宅与生产车间的最近距离为15m, (略) 房墙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生产车间为密闭车间,设置双重门。经采取吸声、隔声和减振等综合性降噪措施后,西南侧民宅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经集中收集后 (略) 家回收。
(略) 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略) 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主要为了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略) 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了解其周边居民、单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5日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狮市 (略)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
联系人:林自然
联系电话:0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