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城镇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重新审批苍梧县新县城拆迁回建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苍城投报〔2022〕110号)及《苍梧县新县城拆迁回建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项目建议书,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了完善新县城回建地基础设施,因此,同意建设苍梧县新县城拆迁回建地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名称:苍梧县新县城拆迁回建地基础设施项目。
三、项目统一代码:2020-*-78-01-*。
四、建设地址:苍梧县石桥镇茶乡路东侧地块。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内容为:桩基础工程面积7300平方米,雨水管400米,污水管300米。第二期建设内容为:桩基础工程面积1800平方米;室外消火栓6个,给水管870米,雨水管1000米,污水管1300米,电力管道长5000米,照明路灯35盏,弱电管道长4400米,绿化面积1400平方米,活动场地硬化590平方米,道路硬化7000平方米,花岗岩人行道铺装6200平方米。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689.8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七、我局《关于苍梧县新县城拆迁回建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苍发改〔2020〕34号),同时作废。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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