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略) 成立于2015年, (略) 东洲区循环经济再生产业园园区内。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827号)要求,辽宁 (略) 委托编制完成了《辽宁 (略) 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全本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辽宁 (略) 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辽宁 (略) ;
建设地点: (略) 东洲区循环经济再生产业园园区内;
项目内容:公司投资2.1亿元进行危险废物处理研发中心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建设,项目包括:医疗废物蒸煮及焚烧处置能力为每年3千吨,年处置能力2万吨的(焚烧80t/d)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生产线,年处置10万吨油泥、废矿物油、废乳化液的废油回收系统,日处理污水300吨污水处理系统,年处置1.2万吨工业废酸、废碱生产系统等设施以及总量40万吨的刚性双防渗防护的危险废物填埋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辽宁 (略)
联系人:于森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辽宁环 (略)
机构地址: (略) 顺城区临江路西段55-1号 (略)
联系方式:*
E-mail:*@*q.com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可提供纸质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公示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4mhj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范围
公众范围: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均可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
辽宁 (略)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