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01月08日-2025年01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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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耀通科技(福州)有限公司耀通年产#米通信管及#米排水管建设项目 | 榕罗环评〔2025〕1号 | 2025/01/08 |
2 | 福建 (略) 恒运年产#米缠绕管及#个塑料配件建设项目 | 榕罗环评〔2025〕2号 | 2025/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