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垣升 (略) 年产*平方米特种玻璃扩产搬迁项目 | (略) 南湖区科技 (略) 368号 | 嘉兴垣升 (略) | 项目投资*元,租赁嘉兴德威高 (略) 4#空置厂房,租赁面积2000m2,在现有项目设备完全搬过去的情况下,新增节能型全自动双室对流钢化炉、全自动水刀切割机、全自动夹胶线、玻璃釜等生产设施,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平方米特种玻璃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2、废气污染物:①密封废气:硅酮胶密封贮存,加强车间通风;②磨边废气:磨边工序湿法作业,几乎不产生粉尘;③贴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3、固体污染物: 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南湖 (略) 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