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 (略) 伊宁矿区北区二号露天煤矿储煤场(仓)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 (略) 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2 | 伊犁 (略) 伊宁矿区北区二号露天煤矿储煤场(仓)改扩建项目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 | 伊犁 (略) | 新疆恒升 (略) | 本项目建设主要由储煤场、装车仓组成。设置了1个条形储煤场和4个装车方仓,条形储煤场建筑面积6604m2,容量为15000t,地面设有5个返煤漏斗和5台给煤机,混煤经铲车辅助给入返煤漏斗并经漏斗下给煤机给入带式输送机运往装车仓;单个装车仓占地7m×7m,为四联仓,仓容量为300t/个,每个仓下设有1个仓口和1台给煤机,仓内混煤经仓下给煤机装入汽车运往选煤厂。服务年限为4年。项目总投资17628.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8万元,占总投资的3.96%。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并对施工场地采取金属板拦挡、湿化地面、大风天禁止起尘的露天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缩短起尘操作时间等措施。运营期储煤场采用全封闭+雾炮车喷雾抑尘、无动力全密封导料槽落料+湿式雾化喷头喷洒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国六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地面硬化+洒水抑尘,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冲洗等措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废水作降尘用水、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区队基地已建的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及排土场洒水用水,不外排。运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清水池循环利用,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地面降尘洒水,不外排。 (3)声环境: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施工期土石方、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置;弃土弃渣回用于场地摊平。废机油依托露天煤矿区队基地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雨水收集池及洗车废水池沉淀煤泥混入原煤 (5)生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并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裸露地表覆盖处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 0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