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11-*-04-01-* | |||
招标条件 | 1.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 (略) (略) 发 (略) 以顺发改资〔2024〕25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 (略) (略) 政务服务和 (略) 以顺政数招核〔2024〕36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2024-0044-02-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略) 顺德新城南城 (略)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 (略) (略) 大良南城 (略) ,起终点分别连接已建成新逢沙大道一期,终点位于顺德 (略) 北门附近, (略) 次干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 工程范围为K0+000—K1+474,全长约1.474 公里,为双向四车道,红线宽度30 米,本项目需设置桥梁一座,3孔箱涵一座,新建223mDN1500~DN1800排水管道。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略) 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 (略) 工程、管廊工程、管线保护及迁改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部分:主要对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 (略) 工程、管廊工程、管线保护及迁改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548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10,*(元) | |||
投标保证金 | *(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任意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具备)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具备)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提供)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 (略) (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 (略)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 (略) 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 (略) 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略) 建设与 (略)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 (略) ”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满足) 7.1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略) 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略) 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建安费为* (略) (略) ( (略) )工程施工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略) 工程业绩则为交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中能够体现投标人单独完成的工作量满足类似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下同)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 (略) 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 (略) 罚,且 (略) 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 (略) 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所作出的《 (略) 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略) 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略) 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 (略) 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 (略) 络地址 | ? (略) (广东省· (略) )“工程建设”栏目。 http://**-portal/#/*/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0757-*。(适用于公开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略) 公共资 (略) 予以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8日 9 时 30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8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略) 公共资 (略) 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8日 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具体地址: (略) (略) 大良街 (略) (略)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 (略) 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 (略) 、 (略) (广东省· (略) )、 (略) (略) 。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略) (略) 工程建设中心 | |||
邮编 |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人传真 | 0757-*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 (略) | |||
邮编 |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802/803 | |
招标代理传真 | 0757-* | 电子邮箱 | *@*63.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政务服务和 (略) | 联系电话 | 0757-*,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_*.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2024 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