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 (略) 宾川县黑家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 根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2023年修订稿)》、 (略) 592号令《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及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土地复垦等相关规程,2024年6月19日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0队评审中心组织水工环地质、农业、水保、林业、经济等5个专家对西南 (略) 、 (略) 宾川分公司联合编制的“云南省 (略) 宾川县黑家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在会前审阅报告、会上听取介绍和讨论的基础上,给出了个人书面意见;2024年6月24日提交修改稿经评审专家复核后,专家组组长再复核,形成如下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矿区位于宾川县城 ?252°方向,平距约25.8km处,地处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萂村村委会境内,矿区地理极值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东经100°19′42.587″~100°19′52.373″,北纬25°45′23.520″~25°45′34.599″。拟设采矿权范围由14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0.060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2218米至2060米,设计开采深度2218-2060米,生产规模*t/年,矿山生产服务年限15年(2024年5月-2039年5月)。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一)该矿山为变更矿山,属大型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条件为复杂类型,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按一级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符合现行规定。 (二)本方案确定评估范围面积0.76km2,调查矿山损毁土地面积约10.3120hm2, (略) 线5.0km,填写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1份,拍摄照片45张,野外地质调查工作基本满足方案编制工作所需。方案编制工作程序合规,方案要件齐全。 (三)本方案对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产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和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了阐述,内容较全面,可作为方案编制的基础。 (四)现状评估:评估区地质灾害发育潜在不稳定边坡一处(BW1),现状危害及危险性中等,采矿活动对评估区内含水层的影响较轻,矿业活动对区内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构成污染较轻,对土地资源的占用破坏严重,现行条件下区内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评价为严重,现状评估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征。 (五)预测评估:矿山的采矿活动易引发采矿边坡失稳形成崩塌、滑坡,并遭受其威胁、危害,危害及危险性中等;矿山开采对区内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总体为轻,采矿活动中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构成污染的较轻,对土资源破坏和占用严重,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总体为严重,预测评估可信。 (六)方案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二级二区,分级分区基本合理;将评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二级二区,分级分区基本合理;方案适用年限设定为5年,是恰当的。矿山建设适宜性差之综合评估结论客观。 (七)本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包括监测预警措施和工程措施,措施设计有一定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合理,计价计费基本合规,估算总投资43.*元,投资估算较合理。 三、土地复垦部分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齐全;调查研究与数据处理方法正确,数据基本可信;提出的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概)算依据较充分,测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企业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关于《云南省 (略) 宾川县黑家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项目损毁土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有挖损和压占,复垦区范围内损毁土地总面积10.3120hm2,已损毁土地面积6.7794hm2,拟损毁土地面积3.5362hm2,损毁土地类型为:旱地1.3974 hm2,果园0.0764hm2,乔木林地0.3375hm2,灌木林地7.4496hm2,其他草地0.4176hm2,采矿用地0.0400hm2, (略) 0.5935hm2,项目未损毁基本农田。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方案适用年限设定为5年,规划复垦总面积10.0750hm2(已复垦0 hm2),确定土地复垦方向确定为:旱地1.5006hm2,果园0.0837hm2,乔木林地3.9365hm2,灌木林地3.9165hm2, (略) 0.6377hm2,土地复垦率为97.70%。 (四)原则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矿权范围内,做好土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2)合理布置工作面及开采顺序,最大程度降低因露天开采造成对土地的损毁。(3)对露天开采区及损毁严重区布设监测措施,监控点布设基本合理,方法得当。(4)在场地内增加绿地面积及营造周边防护林,改善和保护了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工程技术措施:(1)复垦工程措施:剥离表土,清除建(构)筑垃圾,整理场地,覆土回填,覆土并进行植被恢复,复垦为旱地、果园、乔木林地、灌木林地 (略) 合理可行。(2)复垦监测措施:对项目建设、生产引起的土地损毁及对复垦质量进行监测。 生物化学措施:对复垦为耕地和园地区域进行土壤改良,采用客土法、绿肥法等方法,对复垦后的土层进行改良,提高土体有机质含量。 (五)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六)原则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结果。确定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共计128.*元,动态总投资155.*元,每次预存额度为动态总投资的20%,余额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土地复垦费用预存计划缴存,在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前一年存储完毕。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或生产成本中提取,加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专家组强调事项 (一)矿山开采单位应严格依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从上往下分台开采,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边绿化复垦。严禁越界开采,做好矿山表土堆存的拦挡及截排水工作,加强露天采场及排土场边坡的变形监测,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开展工作。 (二)矿山现状下产生的弃渣堆放于滇中引水配套弃渣场内,该弃渣场在主线工程结束后需要复垦,将导致本矿山弃渣无处堆存,建议后期在矿山生态修复区内另行选址,并修编方案。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应始终贯穿于矿山建设与生产的全过程,企业应坚持“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开采对地质环境、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 (四)适地适树,选择抗旱性强的树种,乔、灌、草结合。边坡植物措施增加木质化较高爬藤树种。 (五)复核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及标准、套用定额依据。 (六)如矿区范围、生产规模或生产工艺、开采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申请延续、转让采矿权及“方案”时效性已过期时,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原审查单位审查备案。 综上所述,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分析依据较充分,选用的恢复治理与复垦措施原则可行,工作部署与计划较合理,投资估算基本符合现行规定,结论符合实际。专家组同意通过技术评审,请编制单位参考专家组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
云南省 (略) 宾川县黑家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名单表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陈军 | 云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 | 高工 |
2 | 孙武 | 大理州水利水 (略) | 高工 |
3 | 初志中 | 大理州水利水 (略) | 造价师 |
4 | 刘香丽 | 大理州林业检疫局 | 高工 |
5 | 甘豫云 |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 农艺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