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信用体系、标准体系、产业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深入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 (略) (略) “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加快提升家政服务培训质量,培育朝阳产业,打造民生工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家政服务。 (略) 范围内遴选具有培训资质和评价/鉴定条件的机构(学校)运营上述基地。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升“南粤家政”人才综合素质和就业服务为目标,按照自主报名、审核评估、公示等步骤开展遴选。
二、运营要求
1. 基地地点: (略) 工人文化宫及老干部大学综合楼
2. 运营时间:运营合同签订起至2028年7月14日
3. 具体要求:
(1)自基地建成后每年开展培训/评价不少于500人次。
(2)完善场地设施、实训工位等配置,建设南粤家政实训和技能等级评价中心,打造示范、品牌专业,不断提升基地的家政人才培养能力。
(3) (略) ,为培训学员提供就业政策和就业推荐服务;
(4)加强省、市、县级技能大赛骨干参赛选手的选拔、培养工作,强化竞赛标准研究和赛前集训,力争在省级、市级"南粤家政"技能大赛中获优胜奖以上。
(5)为本地培养和引进兼具理论与实操能力、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家政事业的高水平专业教师, (略) “南粤家政”师资队*建设。
三、报名条件
1. (略) 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资质;
2. 具有“南粤家政”居家、母婴、养老等工种或相近工种的培训资质,同时具备“南粤家政”类工种评价/鉴定的工作经验;
3. 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培训基础和业绩,无违规办学行为、无违法违信记录;
4. 能认真履行有关培训管理要求,保障培训质量;
5. 社会信誉度好,学员满意度高,近一年来没有违规收费、学员投诉以及其他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投诉的有效记录和被处罚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 报名材料:
(1)机构(学校)简介;
(2)机构(学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学校)办学许可及有关评价/鉴定资质材料;
(4)机构人员名单及师资情况;
(5)运营方案;
(6) (略) “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运营申请表(附件)。
以上材料于报名时间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股403室。联系电话:0763-*。
五、遴选办法
1. 自主报名。申请机构(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
2. 资格初审。对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初审。
3. 现场评审。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机构(学校)2间及以上的,由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定。参选机构(学校)负责人可通过现场演示的方式向评审组展示本机构(学校)办学的基本情况、运营计划并接受现场提问,评审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定。
4. 公示。经评审小组审定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将 (略) (略) 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 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根据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与最终入围的机构(学校)签订委托运营协议。
六、其他说明
1. 基地建设所涉及的场室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场地使用和管理费用、部分培训班举办费用由本单位负责,根据项目资金预算方案执行。
2. 报名的各机构(学校)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 报名机构(学校)应对所有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材料不清晰、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4. 参加本次遴选所产生的费用由各机构(学校)自行承担。
5.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学校),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6. 申报机构(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手续。
附件: (略) “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运营申请表.docx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