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 (略) 总工会档案工作规范化,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和管理要求, (略) 总工会日益增长的档案服务的实际需要, (略) 总工会决定通过与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委派专业人员协助,内外部档案人员协同一 (略) 总工会1998-2013年室藏档案移交进馆及档案规范整理数字化加工项目工作。
一、服务内容
1、1998-2013年室藏永久、30年(长期)保存档案移交进馆(明细见附件)。
2、2023年机关档案规范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3、办公室零散文件查重清理。
二、服务期限
第1项服务内 (略) 档案馆移交进馆确定时间前1周内完工,第2-3项服务内容为2个月内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且是从事档案管理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资质类别:档案数字化加工)。
四、经费预算及供应商确定方式
资金预算为*元,此金额最终据实结算的最高限价,项目款总额依据实际完成的档案整理总量和实际所需使用档案盒总量进行据实结算,若实际完成数量超出最高限价,则按最高限价结算。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此次成交企业。在资格、标准、质量和信誉相同的前提下,以后附各项单价表之和的最低价为本次项目中标供应商。
五、报价资料递交:
请各投标人在2024年5月31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表,密封并加盖公章、签字 (略) 总工会办公楼410室。须保证所提供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地点: (略) 总工会办公楼410室
收件人:黎爱群,联系电话0718-*
(略) 总工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