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龙海宝新轻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伞及伞配件、玩具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产伞及伞配件、玩具制造项目
项目单位:龙海 (略)
建设地点:龙海 (略) 位于 (略) 龙海区港尾镇石埠村墩仔55号,(东经:118°00"17.10";北纬:24°19"39.25")项目北侧为山地和水库,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山地,东侧为南滨大道和加油站。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东侧的石埠村距离约396m,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龙海 (略) 于2005年3 (略) 环 (略) 编制《生产伞及伞配件、玩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05年3月21日 (略) 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于2016年10 (略) 环境保护监 (略) (略) 共同完成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龙环测字(2016)第42号)。主要产污为生活废水、食堂油烟废、锅炉废气、厂界无组织粉尘废气和厂界昼间噪声。当 (略) 场因素影响,未配备喷漆工艺,故进行了阶段性验收,并 (略) 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的验收批复(龙环验(2016)66号)。近年随着企业的发展,建设单位于2022年5月配备了喷漆工艺,根据相关环保规定,因对现有喷漆工序重新开展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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