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将于2023年3月20日10时起至2023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_item.htm?user_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略) 三岔河镇西南街中海商住小区2号楼裙楼/5-5-2-7/1-2层的营业用房,产权证号为扶房权证城字第*号,建筑面积为205.54平方米。该楼宇总层数6层,属于多层建筑,混合结构。拍卖标的位于1-2层,现用于开设铁路旅馆。1层面积小,2层面积大,旅馆格局。其中1层主要部分为旅馆前台、两个房间及厨房、卫生间,2层主要部分为8个房间及卫浴间。该楼房东侧背靠2号楼,北侧为中海小区1号楼,南侧为中海小区3号楼,对面为阳光英语艺术幼儿园,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条件较好。
第一次拍卖保留价格998,513.6元(评估价格为1,426,448.00元,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格的70%),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
2、 (略) 三岔河镇西南街中海商住小区2号楼裙楼/5-5-2-7/1-2层的营业用房,产权证号为扶房权证城字第*号,建筑面积为205.54平方米。该楼宇总层数6层,属于多层建筑,混合结构。拍卖标的位于1-2层,现用于开设铁路旅馆。1层面积小,2层面积大,旅馆格局。其中1层主要部分为旅馆前台、两个房间及厨房、卫生间,2层主要部分为8个房间及卫浴间。该楼房东侧背靠2号楼,北侧为中海小区1号楼,南侧为中海小区3号楼,对面为阳光英语艺术幼儿园,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条件较好。
第一次拍卖保留价格998,513.6元(评估价格为1,426,448.00元,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格的70%),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
第一次拍卖保留价格7,096,516.7元(评估价格为10,137,881元,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格的70%),保证金50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2月20日9时起至2023年3月17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罚款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后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松原江南支行,账号:* 3938 0000 022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北京京都房 (略) 《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编号京都房评(松)字[2022]第10023号。
咨询电话:0438-* *范法官
监督电话:0438-*
联系地址: (略) 宁江区沿江东路2019号
(略) (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