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已由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3]218号、定兴发改投资[2023]347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新107国道-老107国道)污 (略) 面提升工程,路面翻修整体提升改造约2252.321米,新建d500 污水管道,管道长度4374米,两侧绿带提升改造,两侧铺设电力、通信管道。本标段为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监理第一 (略) (新107国道-老107国道)污 (略) 面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定兴县东城区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本标段为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监理第一 (略) (新107国道-老107国道)污 (略) 面提升工程。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0 09:00至2024-07-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和河北省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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