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崇庆街道南苑路68号( (略) 崇州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 传真:0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 方政府所作出 的相关环境保 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尚 (略) 建设项目 | (略) 崇庆街道蜀南东路297号、299号、301号 | (略) 尚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项目利用租赁已建房屋进行适应性改造和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建 (略) 最大容纳宠物10只/d,门诊最大流量20只/d,其中三腔手术年最大手术400台。 | 该项目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 (略) 崇州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