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小涵河(老通扬运河~丁伙套闸段)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江都区小涵河(老通扬运河~*伙套闸段)整治工程
项目概况:疏浚小涵河(老通扬运河~*伙套闸段)10.65千米,新建护岸11.00千米,拆建,改造建筑物5座。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江都区水务局
联系人:郭炜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江都区金山路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邗江区国泰大厦一号楼6楼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3)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