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漳县孙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监理 已由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招标[2024]29号批准,招标人为临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业主为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临漳县孙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监理。 2.1.2建设地点:临漳县孙陶镇三王村、马许村、兴王村、西孙村、南赵村、大楼王村、郝家庙、陈村、胡郭村、孟村、张家店共11个行政村。 2.1.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1.5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涉及临漳县孙陶镇11个村,土壤改良:地力培肥 1.5 万亩;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农用井配套更新 270 眼,管灌 * 亩,喷灌 3400 亩; (略) : (略) 32.146 公里;农田输配电:安装变压器 1 台(套)并配套高 (略) 0.476 公里,地埋线 28.43 公里。 2.1.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1.7质量要求:合格。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 (略) 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3.1.3 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2)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4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和“评定分离”的评标定标办法,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的,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5 00:00:00至2024-09-30 23:59:59,登录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临 (略) 、 (略)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临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10-* 代理机构:河北明联 (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1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
电子邮箱:*@*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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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孙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临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明联 (略) |
---|---|---|---|
地址: | 临漳县境内c | 地址: | (略) 丛台区滏东北大街远大国门B座20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310-* | 电话: | 031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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