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碳纸扩散层(GDL)研发制造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见附件)。
建设单位:骊能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瑞德 (略)
项目名称:碳纸扩散层(GDL)研发制造项目一期
项目概况:项目将建设碳纸生产线,并配套研发中心。
联系方式:*@*q.com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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