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第五中学教学楼负一层一间教室做为印刷室租赁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 土地地址 | 出租面 积(平 方米) | 年评 估价 值 (万 元) | 租期 (年) | 年租金 (万 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 元) | 挂牌 底价 (万 元) | 竞价 阶梯 (万 元) | 备 注 | |
名称 | 地址 | |||||||||
标 的 1 | (略) 第五中学 教学楼负 一层一间 教室做为 印刷室租 赁 | (略) 尖山区一 马 (略) 内 | 53.41 | 0.5 | 3 | 0.5 | 1.5 | 0.5 | 0.1 |
注: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缴纳到省 (略) 络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受让方银行卡转账,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标的权益方: (略) 第五中学;
2. 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 第五中学校委会 会议决策批准,已经 财政局 批准备案;
3. 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双力资产评估房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双力评字[2023]D0024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3年9月25 日为 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 0.5 万元。
4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 、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 (略) 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承租权
。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承租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 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 。如 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报名申请。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 (略) (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 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 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14日16时00分)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中下载 《黑龙 (略) 产权交 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五、报价规则
1. 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选择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 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 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 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 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 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 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 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略) 第五中学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黑龙江 (略) 指定账户后,竞买保证金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对意向竞得人(或承租人)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 、有相关从业经验和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
2、承租人负责商铺经营的基本设备,不准改变商铺的建筑结构。终止合同后,商铺内的商品及添置的附属设备(包括室内装修)等,承租人自行处理, *方概 不负责。
3 、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卫健及教育部门对学校商铺经营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在承租期内,任何有关
印刷室的治安、卫生、防疫和消防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均由承租人负责, *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协助。
4 、承租人负责做好*方指定的教室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秉承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理念,服从和遵守学校作息时间。
5 、承租人兑店,须经学校同意,签订兑店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取消租赁资格,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承租人需按要求办理有关营业许可后方可经营,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7 、印刷员工的聘用和辞退由承租人负责,工作人员需要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证上岗,培训、体检、办证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 、印刷经营的所有商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有安全隐患的商品。经营的商品必须有检验合格和卫生许可证。
9 、承租人经营项目相互间不得重复和冲突,经营项目受学校领导班子指导;
10 、本印刷是为师生服务,不得暴利经营;
11 、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卫健、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在承包期内,任何有关经 营方面的食品、治安、卫生、防疫和消防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均由承租人负责。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标的现状及瑕 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 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承租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承租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承租人:
1. 意向承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 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 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 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承租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 承租人负责承担。
(六) (略) 第五中学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刘艳博
联系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 (略) 第五中学教学楼
(二) (略) (略) :
联系人:宫立伟
联系电话:0469-*
(三)黑龙江公共 (略) 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
客服1:0451-* 客服2:0451-*
业务咨询电话:0451-*(上午8:30- 11:30,下午13:30- 17:30)
技术支持电话:0451-*(上午8:30- 11:30,下午13:30- 17:30)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 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