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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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东县振兴大街110号鸡东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鸡东县宪洲洗煤厂建设项目 | (略) (略) 鸡东县东海镇群英村三组矿区内 | 鸡东县宪洲洗煤厂 | 本项 (略) 鸡东县东海镇群英村三组矿区(原鸡东县润华煤矿)内闲置空地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3700m2。新建洗煤车间1座,内置煤炭洗选生产线1条,年洗选煤炭120万吨。配套建设原煤堆场、中煤堆场、精煤堆场、煤泥堆场、矸石堆场、皮带输送系统、煤泥压滤系统等。本项目办公用房依托厂区内现有闲置办公室。本项目不建食堂和宿舍,本项目生产专用设备由厂家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不涉及废机油、废矿物油,更换的零部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洗煤车间1座,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m2,长50m*宽20m,配套新建跳汰机,精煤脱水筛、斗式提升机、浓缩罐、压滤机、旋流器等,年洗选煤炭120万吨,本项目浮选剂储存于洗煤厂房内,储存方式为袋装。 | 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建筑施工工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运送建筑物料的车辆驶出工地进行冲洗,防止泥水溢流,周边100米以内的道路保持清洁,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施工工地四周设置严密围挡,施工工地路面、出入口、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洒水等降尘措施;工地内堆放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倒土时必须配备洒水设施,实施湿法作业,机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空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采用密闭方式清理运输,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2.废水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较短、施工人员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处理。施工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以外的路面,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场内压尘。 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噪声源为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噪声,其源强在70~85dB(A)之间,噪声具有间歇性。本项目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施工;施工机械应采取减振措施;夜间禁止施工和运输。 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垃圾禁止乱堆乱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由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固废处置率可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