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冷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响污染影解类》。现将 (略) 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 (略) 年产日用塑料制品*件、精 密电子模具700套(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兰山区义堂镇西外 (略) 交汇东南角1688号
建设单位:临沂 (略)
项目建设概况:
1、环评编制时间:2023年07月,
2、环评批复时间:2023年09月25日;
3、环评批复文号:临兰审服字〔2023〕465号;
4、建设情况:建设内容包括5台锯床、10铣床、5台钻床、10台磨床机、配套5台平磨机和5台走丝机;5台预调机、40台上料机、80台注塑机及辅助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等。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DA001排气筒废气:VOCs(以非*烷总烃计)、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水喷淋塔+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
2、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铁质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砂带、塑料下脚料(不合格产品)、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隔油池收集的废油、喷淋塔废水、废切削液。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铁质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砂带、塑料下脚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委托废气处理设备维修保养单位回收;隔油池收集的废油、喷淋塔废水、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置于危废暂存桶或袋中,危废暂存桶或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噪声:本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生产运行过程中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01月05日
环保设施竣工公示日期:2023年01月05日-2023年01月15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用科学城2#加速器2楼北
公示日期: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