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批字(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涞源县泉坊镇曲村2.1.2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7780㎡,总建筑面积为5173.29㎡,建设储备库(2层),附属用房(1层)和地下消防水池(1层)。其中地上面积4723.57㎡(储备库和附属用房)地下建筑面积449.72㎡(地下消防水池);同时进行供配电、给排水、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监控设施、场区硬化等附属工程的建设。2.1.3计划工期:40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设计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2 09:00至2024-08-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投标人需在河北省 (略) (略) 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 (略) ”(网址:http://**)的要 (略) 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CA 咨询电话:*。在“河北省 (略) ”中【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项目名称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 (略) ”(网址:http://**)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进入“冀招标”“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查看投标人操作流程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19-9995。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投 (略) ,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中惠琪丰 (略) 联系人:李明 电话:03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2-*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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