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
1、项目名称:年产6亿只片式电容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扬州维扬经济开发 (略) 58号、 (略) 68号
3、建设单位:江苏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元, (略) 维扬经济开发 (略) 58号扬州庆 (略) 闲置车间,将 (略) 68号北厂区的除前段工序设备外全部搬迁 (略) 58号南厂区1#厂房内,并扩增6亿只/a片式固体电解质钽电容器。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新增年产6亿只片式电容器的生产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被膜废气(G1-8)、被膜框架清洗废气(G1-9)、石墨银浆废气(G1-10、G2-11)、配液废气(G1-5~G1-7、G2-5、G2-7)、聚合废气(G2-8、G2-9)、废聚合液储罐废气、石墨银浆废气(G1-10、G2-11)、粘接废气(G1-11、G2-13)、老炼后清洗废气(G1-16)、聚合后清洗废气(G2-10)、模压废气(G1-12、G2-14)、激光剥离废气(G2-12)、回流焊、浪涌废气(G1-15、G2-16)、标志粉尘(G1-14、G2-15)、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被膜废气(氨、NOX)及被膜清洗过程产生的NOX、配液废气(硫酸雾、NOX等)主要采用二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石墨银浆废气(G1-10、G2-11)、老炼后清洗废气(G1-16)、聚合后清洗废气(G2-10)、模压废气(G1-12、G2-14)、回流焊、浪涌废气(G1-15、G2-16)收集后经“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粘接废气(G1-11、G2-13)、激光剥离废气(G2-12)收集后经“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标志粉尘(G1-14、G2-15)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5#)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试容废水(W1-1)、赋能废水(W1-2)、赋能后清洗废水(W1-3)、被膜废水(W1-4~W1-6)、树脂软化废水(W1-7)、喷砂后清洗废水(W1-8)、老炼后清洗废水(W1-9)、化成废水(W2-1)、化成后清洗废水(W2-2)、聚合1预处理废水(W2-3)、聚合后清洗废水(W2-4)、废气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及生产废 (略) (略) , (略) 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不锈钢条、不锈钢条及铁氟龙废料、废尼龙砂、废S处理剂、废硝酸锰溶液、废塑封料及废胶条、废电解纸、废吸油纸、废核桃砂、铁屑、废铝条、废聚合液、废石英砂、编带废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废一般包装、废化学品包装、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滤芯和废布袋、废有机清洗液、磷渣、不合格品、废油桶、废劳保用品、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和在线监测废液、废填料、空压机维护保养的滤芯、油滤、冷却液和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废树脂、不锈钢条及铁氟龙废料、废一般包装、废不锈钢条、废铝条、废布袋、铁屑、不合格品、编带废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处置;废有机清洗液、废化学品包装、废油桶、废矿物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硝酸锰溶液、废劳保用品、废S处理剂、废聚合液、废催化剂、废电解纸、废吸油纸、在线监测废液、磷渣、废模压塑封料及胶条、废核桃砂、废石英砂、废尼龙砂、废滤芯、废填料、空压机废滤芯、油滤、冷却液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 (略) 邗江生 (略) 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0514-*
传真: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