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本项目拟进行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汉 (略) (沸腾电炉锌粉厂)地块为主,结 (略) 域环境。该地块位于汉源县万里工 (略) 白岩乡虫林村6组,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02°71′76.75′′;北纬:29°38′78.59′′。根据土地证结合实际生产情况,本项目调查范围占地约22亩。调查地块北侧为荒地,东侧为白岩河,西侧紧邻Y (略) ,南侧紧邻Y (略) ,交界由围墙分隔,评估范围边界明确。于2008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加工生产锌焙砂及其副产品硫酸、锌粉的生产,2022年10月停产,土地闲置。2024年5月企业 (略) 拆除活动。
二、调查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明确汉 (略) (沸腾电炉锌粉厂)地块是否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是否属于污染地块以及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汉 (略) 特委托四川省川 (略) 对汉 (略) (沸腾电炉锌粉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对照点1个),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36个,地下水样品2个。
三、结论
(1)综合污染识别、初步采样检测数据分析和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结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文件,汉 (略) (沸腾电炉锌粉厂)地块土壤中总砷、镉、铅、总汞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5.27、8.89、4.69、3.21;铊、锑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78、1.34;锌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3.61,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本地块地下水未被开采使用,初步采样检测及风险筛选的结果显示,地下水监测点位DX2样品监测指标中的氨氮、铊、锑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标准限值,超标倍数分别为0.114、3.3、3.08;地下水监测点位DX3样品监测指标中的硒、镍、铊、锑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标准限值,超标倍数分别为0.12、1.45、15、2.16。其余所测地下水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