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许戈 (略) 地块 (略) 以西、 (略) 以东,占地面积共*m2,地块中心坐标119.*°(经度),36.*°(纬度)。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本地块原土地性质为中许戈村果园、乔木林地、 (略) 、设施农用地,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为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的委托,潍坊 (略) ( (略) )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23〕20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于2024年8月25日至10月20日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许戈村安置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要求,对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周边居民、周边企业等11人开展了访谈,并进行了统计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了15个表层土壤检测点位以及1个对照点位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通过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现场检测等方法,了解了地块发展变迁和主要环境事件,查明了地块环境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期规划利用的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