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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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 (略) 年产1亿块粉煤灰蒸压砖原材料优化调整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魏桥镇来牛村北侧 | 山东鑫安利中 (略) | 总投资10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8325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新增全自动码坯机器人等技能化设备9套,对原生工序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原辅料增加一般固废工业污泥、外加剂、氯化钠等固体废物,技改完成后可达到年生产1亿块环保免烧砖规模,原产能保持不变 |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碎、轮碾、球磨废气,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产生的废气。项目上料、粉碎、轮碾、球磨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产生的废气经引风管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米DA002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项目通过车间阻隔、洒水降尘、封闭储存、设防风抑尘网、控制装卸高差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油桶。废包装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