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金厂铜金矿选矿工程 | (略) (略) 马营镇渭子坪村 (略) 内 | (略) | 甘 西部(甘肃) (略) | 本项目为 (略) 金厂铜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配套的选矿厂项目,选矿厂生产规模为(略)t/a(100t/d),采用混合浮选+精矿铜金分离工艺,选矿尾渣用作建筑材料外售,本项目不设置配套尾矿库。项目总投资为5531.(略)元。 | 施工期: 1、生态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与保护植物留出一定 (略) ,尽量缩小施工扰动范围,确保施工活动不占用植物生长地。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 (略) 域内,减少临时占地。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意砍 (略) 周边植被。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不得随意进入周 (略) 惊扰或捕杀野生动物。 2、施工噪声 施工期产噪设备有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辆、搅拌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施工围挡等。 3、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 针对施工扬尘,施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扬尘防治措施:应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所有的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棚布等覆盖;水泥等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施工现场厂界加设围档;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 针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应重点做好以下防治措施:禁止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加强车辆和机械维修与保养、优化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使用时序和强度等。 4、项目废水 建设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 (略) 办 (略) 已有的生 (略) (略) 理后 (略) (略) 绿化,不外排。 本项 (略) 不设置机械维修站和混凝土拌合站,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混凝土保养废水,建设期间施工点设置防渗沉淀池,生产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 (略) 抑尘洒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 5、固体废物 本项目选矿厂厂内地势南高北低,基础开挖产生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场地平整,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本项目建设期外购商砼,不设置砂石料料场及混凝土拌合站。建设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木料、废彩钢板、混凝土渣等废建材,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 (略) 置,不能利用部分运至当定住建部门指定的地 (略) 置。 建设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卫 (略) 理。 运营期: 1、废气 原矿堆场采取高度≮3.00m 的 (略) ,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措施;原矿仓、破碎筛分车间、粉矿仓采用微米级喷雾除尘器抑尘;化验室、石灰筒仓采用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 2、废水 选矿精矿矿浆浓密压滤溢流水、尾矿浓缩压滤溢流水泵入选矿厂循环(回水)水池(容积500m3),循环利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选矿车间地面冲洗、化验室废水(含废液)引水沟渠收集泵入循环(回水)水池(容积500m3),用于磨浮车间选矿生产,不外排。原矿堆场抑尘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机修车间用水主要为车间清扫,以拖把带水清洁为主,全部在车间损耗,不外排。 选矿厂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渠收集后自流入V=100m3的初期雨水防渗收集池,泵入选厂防渗循环(回水)水池(容积500m3)利用,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3、噪声 破碎车间、磨浮车间、压滤系统等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废 选矿尾渣压滤脱水后暂存于尾矿 (略) 置车间,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药剂等包装物等各类危废按固液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 循环(回水)水池沉淀污泥、高位水池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选矿工艺,作为原料利用。 对未沾染毒性、感染性废包装材料,由厂 (略) 置。 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办 (略) 设置的密闭式垃圾桶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卫 (略) 理。 5、生态 选矿厂设置挡墙、截水沟、排水沟、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 尾矿浓密机、精矿浓密机旁设置地沟,对浓密机泄漏废水实施收集,然后利用泵输输入事故池,利用高程自流流入事故池,该事故池设置在精矿、尾矿浓密机下方,容积为300m3;同时事故池配液位泵随时将事故池内的废水返回选矿生产流程,保持事故池仅存有保护液位水量,以备出现非正常的事故时使用。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备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响应和风险防范体系,并定期开展演练。 | (略) 于2024年9月20日在报告书编制初期在环评 (略) 站(西部(甘肃) (略) )进行了项目第一次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略) 于2024年10月22日在西部(甘肃) (略) 网 (略) 络第二次公示;并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和29日在《陇南日报》和《甘肃工人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并在马营镇进行了张贴公示;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
公示期:2024年12月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略) 电话:0939-(略)(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环评科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