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略) 钢材料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建筑建材/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中小型型钢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9日 11: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都县县城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先生07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宁都县梅江镇人才公寓后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女士079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略) 钢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 (略) (略) 开标大厅( (略) 宁都县梅江镇人才公寓后面)
现变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 (略) (略) 开标大厅( (略) 宁都县梅江镇人才公寓后面)
变更事项二: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9000.00)。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略)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24年05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开户行: (略) 宁都支行 户名: (略) (略)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68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9000.00)。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略)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24年05月13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开户行: (略) 宁都支行 户名: (略) (略)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68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变更事项三:采购项目需求:(四)接到订单后1个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分批分需采购,直到采购完为止。
现变更为:采购项目需求:(四)接到订单后24个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分批分需采购,直到采购完为止。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谈判公告》、《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源盛公用 (略) (略)
地址: (略) 宁都县县城
联系方式:曾先生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宁都县梅江镇人才公寓后面
联系方式:郭女士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