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宏矿业生产厂区一期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1.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 项目名称:汇宏矿业生产厂区一期土建工程
1.2 招标编号:YTDL-2023-GC-05-DTHH-002
1.3 项目地点: (略) 方山口平台山矿区
1.4 招标范围:生产厂区一期的选矿厂区、冶炼厂区、附属设施的土建工程施工及配套消防系统(包验收合格)、给排水系统安装、生产设备配套设备预埋件安装等图纸上全部土建工作内容;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砼框架、框架结构、门式钢架结构,主要构筑物包括:原矿仓、破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破碎系统配电室、浸出车间、陈化车间、离子交换车间、沉钒车间、总控室、机修五金库、备品库、氯酸钠库房、废水处理站、三效蒸发站、生活污水处理间、总配电室、化验楼、石灰储料仓、熟料仓、消防水泵房、循环水泵房、化验楼、陈化液储罐基础、硫酸罐基础、消防水池、循环水池、沉钒废水池、生活回用水池、余液调节池、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报价以招标图纸内容为准,并出具竣工图纸。施工内容均包工包料,所有钢材必须符合国家建筑用钢标准,并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5设备基础灌浆由安装单位完成,本报价不需报设备基础灌浆费用。设备固定地脚螺栓由设备厂家提供,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安装,钢结构地脚螺栓由土建单位负责提供及安装。
1.6施工水源及电源由招标方提供至施工范围500km以内,承包方负责接入至施工区域,施工用电1.0元/度,施工原水1.0元/吨。承包方按施工水电表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后,项目结算中按实核减;或若水电没有能源计量,结算时发包方按工程结算价的0.5%扣除。
1.7招标方提供原水不符合建筑用水要求,水质参数详见检查报告。水处理由投标方负责(包括水处理方案、设备、费用及管理),投标方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 jgj63-2019混凝土用水标准。
1.8工期要求:暂定180日历天,拟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6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3业绩要求
同时须具有如下2条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2家工业建筑施工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2)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2家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2.3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帐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此公告在()和中国电力招标网(http://**)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连义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附表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招标人: (略) (略)
报名单位名称 | ||
报名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 YTDL-2023-GC-05-DTHH-002 | |
单位地址、邮编 | ||
联系人 | 姓名 |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常用) | ||
传真 | ||
标书费发票抬头(公司名称) | ||
购买单位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所用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账号 |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根据此银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 |
报名日期 | ||
报名人签字 |
注:报名审核通过后,电汇标书款时必须注明“购买单位”及“(招标编号)标书款”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 月 日
附表二:报名资格审核文件
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方填写) | 所在报名文件 页码 | |
1 | 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发证单位: 有效期: | |
3 | 同时须具有如下2条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2家工业建筑施工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2)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2家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 | 合同:(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
★注:
1、此表请投标人按公告中资格标准要求的业绩认真填写【必须附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 ,如本表提供的业绩不满足要求会导致其无法购买标书。
2、合同证明材料需附主要内容页(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无相关合同证明或材料不全,在审核时将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