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我单位就清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询价活动,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相关资料,现将本次询价公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告内容:清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需求详见附件)。
二、被询价单位应符合的主要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文物勘查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信誉良好,近两年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其他事项
1.所有收到的询价材料一经递交,概不退还,被询价人应自留底稿。
2.询价人对本次询价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询价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询价人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3.所有参与的被询价人自询价材料提交之日起,即为自愿接受本询价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4.被询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报价,并承担询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此次询价作为采购人制定最高限价的依据。
四、材料提交
被询价人须提供完整询价文件一式*份,分别装订成册一并密封提交(被询价人须在密封 (略) 注明“于2024年11 月1日11:3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被询价人公章。
五、材料接收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 11月1日 11:30 时前,各被询价人将询价材料寄送至清流县龙 (略) 3号( (略) )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询价材料不予接收。
询价人:清流县文 (略)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清流县龙 (略) 3号( (略) )
清流县文 (略)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