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丹审〔2024〕3号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关于南丹广 (略) 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丹广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南丹广 (略) 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评价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信,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作为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南丹广 (略) 水产养殖项目场址位于南丹县吾隘镇古兰村平六屯红水河流域,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8′46.802″,北纬24°51′11.626″,项目于2021年1月建成并投入运行,属未批先建项目。经营范围为淡水鱼养殖及鱼苗繁殖销售,目前主要养殖特色水产品-鲟鱼和鲈鱼。水产养殖基地水域占地3.38亩,年产水产品150吨,其中鲟鱼140.2t/a、鲈鱼9.8t/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2%。
(二)主要的建设内容有:⒈主体工程:网箱养殖区水域2100m2,网箱养殖区采用 (略) 箱结构,共设2个养殖区,其中鲟鱼养殖区 (略) 箱、鲈鱼养殖区 (略) 箱。网箱规格均为长7m×宽4m×深2m。⒉辅助工程:浮式仓库1个, (略) 箱区西端,占地面积约为80m2,顶部为棚室结构,四周无墙体,用于饲料堆放和饲料搅拌;临时办公点1间, (略) 箱北岸,占地面积约为40m2,主要用于员工临时办公和住宿。⒊公用工程:项目养殖用水依托红水河,供电从纳 (略) 引入。
(三)项目的环保措施:⒈养殖区域内定时进行水质监控,出现水质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⒉生活垃圾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理;养殖残留的包装袋等集中回收后售卖;病死鱼及时捕捞并设置填埋井添加石灰石安全处置;安全填埋井位于项目东北面约50米处,填埋井规格深度为2.5米,直径1米,为混凝土结构。
三、该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开展项目建设。
四、项目运行期应注意的事项
(一)运营方要进行持续的水质、生物监测及调查,掌握养殖区营养状况、影响因素及变化趋势,根据环境容量确定水域适宜的生产规模和水体对养殖的负载能力,合理确定养殖面积和养殖密度等。
(二)项目运营期,应对参与施工及营运管理人员进行污染控制和动植物保护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开挖、捕捉国家保护植物、动物,最大限度保护区域内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生长环境。
(三)要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渔船行驶废气、养鱼产生的臭气和填埋井臭气。养鱼产生的臭气通过定期清扫、加强通风和及时清捞死鱼等措施减少恶臭影响;进行死鱼无害化处理时,应在填埋井底部撒上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等消毒药,喷洒除臭剂除臭。
五、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南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吾隘镇人民政府。
分送: (略) 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印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