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管12略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略管12略项目,比选人为略X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略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概况
略管12略项目,本项目对原有HXIPCC平台,HX-CRM软件和略升级,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1.2 比选内容
项目预算:28万元(含税)
开发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
质量:合格
维保期:3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28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营业执照中包含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的则无需提供)且须包含软件开发类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参选人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三证合一的参选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3参选人应具有工略或同略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 级或以上资质,或国际通用的CMMI认证 * 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参选人需要提供本项目原呼叫系统主要略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5具略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比选人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6参选人能够开具符合比选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略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 2017年11月28日。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X市X区新梁溪人家157号302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以下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银行汇款凭证;
(4)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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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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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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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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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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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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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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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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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三证合一,略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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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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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商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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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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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商联系电话(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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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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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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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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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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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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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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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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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三证合一,略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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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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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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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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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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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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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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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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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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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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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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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以下复印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2、开户许可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以下复印件:
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
注: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略需信息。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略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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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纳方式:略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比选代理略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X电信-略管-文件费。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4日13时3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X市健康路3号30楼3003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略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略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X分公司
地 址:X市X南路2号
比选代理机构: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榴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163.com
网 址:http:/ ***
地 址:X市X区新梁溪人家157号302室
邮 编: ##
开 户 名:略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略X略
账 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比选人:略X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略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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