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对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吉林省 (略) 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该单位申请材料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求,对该单位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CC*
法人名称:吉林省 (略)
法定代表人:李会龙
经营设施地址: (略) (略) 188号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类别及规模: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仅限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年经营规模:1000吨
有效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7年12月12日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