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1531L高温灭菌器、1183L高温灭菌器项目 (略) (略) 清洗工作站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3日 01: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叶权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浔阳区浔阳东路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浔阳区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1531L高温灭菌器、1183L高温灭菌器项目(项目编号:JJJS2023-104)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JJS2023-104
JJJS2023-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1531L高温灭菌器、1183L高温灭菌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总款的30%,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总款的60%,三个月后付至总款的90%,设备整体运行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变更为“(一)付款方式: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及清单、*方销售发票、*方出具的验收报告。2、结算进程: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 30%,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60%;三个月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设备整体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若有违约则须扣除相应违约金、维修费等)。*方每次付款前,*方必须先提供符合*方财务要求的有效发票”。注: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中条款不一致,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变更,详见招标文件中红色字体部分。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浔阳区浔阳东路57号
联系方式: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浔阳区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叶权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