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仪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299JQ7N
地址: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吉庆街5段2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何启权
2018 年12月24日, (略) 施工建设的昭 (略) (串佛段)2标段1工区黄连坪隧道斜井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一、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你公司在昭 (略) (串佛段)2标段1工区黄连坪隧道斜井洞外建有一座施工废水3级沉淀池,现场检查时3级沉淀池内堆积有大量沉淀物,不能对施工废水起到沉淀作用,大量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直接排放进入回龙溪。
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将未得到有效沉淀的施工废水直排进入回龙溪,造成施工场地外回龙溪下游水质浑浊, (略) 环境监测站现场取样监测数据显示,施工废水中PH值、悬浮物(SS)已经超过环评文件要求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标准。
三、你公司未按要求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以上事实, (略) 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略) 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 (略) 环境监测站黄连坪隧道斜井施工项目污染源监测检测报告》(水环监检〔2018〕第30号)、现场照片视频证据为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责令你公司严格按照以下要求,限期整改。
一、立即在施工现场建设能满足施工废水产生量的沉淀池。
二、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的工艺流程和方法,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利用。对确需外排的施工废水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标准方可外排。
三、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力度,立即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安排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
四、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外排施工废水进行监测,30日内(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4月11日)向我局提供监测报告。
五、按照《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和《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指南》的要求,30日内(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4月11日)编制施工期间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程序报我局备案。
六、30日内(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4月11日)制定回龙溪整治方案,开展回龙溪生态环境整治,并及时向我局报告整治情况。
以上整改要求,请你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和完成,并及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我局 (略) (略) 改正违法行为情况进行监督。对逾期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或污染物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仍有超标水污染物排放的情况,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境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