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明山)新材料产业园指示牌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展越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1020
项目名称:本溪(明山)新材料产业园指示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元
最高限价:98,000.00元
采购需求:8米×2米×0.5米指示牌采购及安装,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展越 (略) ( (略) 明山区文化路20栋13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不收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展越 (略) ( (略) 明山区文化路20栋13号)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展越 (略) ( (略) 明山区文化路20栋13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展越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文化路20栋13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雪梅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