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水发〔2018〕5号)和《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彬政办发〔2018〕27号)及彬办字〔2021〕35号文件精神,城市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需进行公开, (略) 2023年第三季度水质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2023年第三季度选取城区水质监测点8个(2个出厂水和6个末梢水),监测点采集水样各2份(其中 (略) 疾控中心检测)。监测指标为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色度、硼等43项指标(检出总大肠菌群时,继续检测耐热大肠菌群或大肠埃希氏菌)。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严格按照GB/T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要求开展工作,检测结果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限值进行评价。 (略) 城区2023年 (略) 供水和用户龙头水质检测合格率达100%。
附件: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