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X市大西X北两侧会莲庵片区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JSHCZJ-(2018)商字第3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略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略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略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证明)
二、磋商报名
1、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地点:江略(X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08室)
3、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 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X市公略-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略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采购人、采购方式及成交人数量:
(1)采购人:镇略
地 址:X市檀山路211号
联系人:曹忻璐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江略
联系人:解雷鸣 联系电话: ##
地址:X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08室
(3)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本项目拆迁地块面积145.34亩,共涉及住宅拆迁1437户,住宅拆迁建筑面积 ## m2;共涉及非住宅拆迁3户,非住宅拆迁建筑面积26100m2。本项目拆迁面积大,涉及面广,矛盾多,要求承接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拆迁政策和个案研究,积极开展拆迁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减少并化解矛盾,顺利完成拆迁和与政府的对接工作。
棚改服务总规模 ## 万元,该项目前三年政府采购预算31373万元。
内容详见本采略分采购需求。
服务期:25年
(注:项目具有公益性,承接主体只负责公共服务,服务工作不盈利)
五、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 * 佰 * * 万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江略X分公司,磋商保证金接受电汇、略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江略镇略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X市公略(略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2月28日X时间13:30至14:00(截止时间)。
八、磋商时间:2018年2月28日X时间14: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略议。
九、收款单位:江略X分公司
略:略
账 号:3810 0670 3018 0100 11491
十、略有参加磋商响应的相关费用(包括中标供略缴纳的公证费用、向汇诚代理缴纳采购代理费等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