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锅炉项目(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锅炉项目(扩建);
项目地点: (略) 息烽县西山镇金星工业区B区;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 (略) 息烽县西山镇金星工业区B区,依托原有已建锅炉房,在原锅炉房内西侧预留空地新增一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内置低氮燃烧+袋式除尘,经新建1根30m排气筒排放。原有锅炉改为备用,原有锅炉位于锅炉房东侧。此次项目不改变原环评批复建设地址、生产方式、产品等内容,服务对象仍为酒店,主要洗涤内容为酒店床单、被套等内容, (略) 的布草洗涤等涉及医疗废水产排的物料洗涤。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志强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贵州省/ (略) /息烽县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贵州省/ (略) /修文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