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河 (略) 的委托,对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临时用地土地报批进行谈判采购,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河 (略) 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临时用地土地报批。
2.2 项目编号:M*0127。
2.3 项目概况: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 (略) (略) 东姚镇、茶店镇、桂林镇境内,项目规划使用18台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10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综合楼。
2.4 采购范围: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临时用地报批取得国土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全过程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2.5 服务要求:自采购完毕后,能立即进场提供服务,编制材料,协助办理流程,满足项目进展,保证按时取得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临时用地报批需要的临时用地申请书、土地权属材料(勘测定界报告、乡级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1000土地利用现状图、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影像资料及矢量数据)等附件,直至取得国土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6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临时用地报批材料,最终取得国土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批复文件。
2.7 质量要求: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临时用地报批材料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和通过各相关方审查要求。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两个及以上30MW新能源土地报批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及测绘地理信息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略) 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备案(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并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18时,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标书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平台供应商<标书费在线缴纳、发票开具>使用指南》》(http://**)。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
5.2 响应文件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上传。
5.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7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响应。
5.5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商务外环8号世博大厦
林先生(商务) 电话:0371-*
*先生(技术)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6楼
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电话:0371-*、*
邮箱:*@*63.com
河 (略) 党群纪检筹备组
监督电话:0371-*
河 (略)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